前言
根据建设部建标[2002] 85 号文件《2001~2002 年度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计划》下达的任务,本标准编制组对《建筑隔声评价标准》(GBJ 121-88)进行了修编。编制组首先根据近年来收集到的对隔声评价方面的意见,并参照ISO的相关标准以及其他一些已经发布实施的有关建筑构件隔声标准,提出征求意见稿,面向全国广泛地征求意见,随后提出送审稿,经专家审查通过。修编后使本标准具有良好的实用性,同时也和国际标准有较好的一-致性。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规定了将空气声隔声和撞击声隔声测量数据转换成单值评价量的方法,并根据按本标准规定的方法确定的空气声隔声和撞击声隔声的单值评价量对建筑物和建筑构件的隔声性能进行了分级。
本标准修编的主要内容是:
一、单值评价量的确定方法增加了数值计算法。
二、空气声隔声增加了粉红噪声和交通噪卢两个频谱修正量。
三、在确定单值评价量时取消了对单个1/3倍频程不利偏差不大于8dB的限制(GB] 121- 88的第2.0.3条第三款和3.0.3条第三款)及单个倍频程不利偏差不大于5dB的限制(GBJ 121 - 88的附录- - 第四条)。
四、增加了对建筑物和建筑构件隔声性能的分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