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一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GB/T 19477- -2004《牛屠宰操作规程》,与GB/T 19477- 2004相比,主要技术变化
如下:
-标准名称修改为《畜禽居宰操作规程 牛》;
修改了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2004年版的第3章);
修改了宰前要求(见第4章,2004年版的第4章);
修改了居宰操作程序及要求(见5.1~5.27.2004年版的5.1~5.20);
增加了电刺激(见5.4)、计量与质量分级(见5.22).副产品整理(见5.24)、副产品预冷内容(见
5.25.3~5.25.4)、分割(见5.26)、冻结(见5.27);
-修改了检验检疫要求(见5.18.2004年版的5.19);
增加了包装、标签、标志和贮存(见第6章);
增加了其他要求(见第7章);
-删除了附录A(规范性附录)屠宰加工过程的检验(见2004年版的附录A)。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屠宰加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16)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农业农村部屠宰技术中心)、商务部流通产业促
进中心、济宁兴隆食品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晗、高胜普、尤华、周伟生、龚海岩、王敏、赵箭、王向宏、王传红、张新玲、
张朝明。
本标准所代咎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19477- 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