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 -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使用重新起草法参考CAC/GL 31-1999《实验室中鱼贝类感官评价指南》编制,与CAC/GL
31-1999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水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水产品加工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56/SC 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国家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本标准起草人:姚琳、江艳华、王联珠、翟毓秀、郭莹莹、朱文嘉、宁劲松、左红和、卢立娜。
水产品感官评价指南
1范围本标准给出了水产品感官评价的基本原则、场所、设备与评价程序。
本标准适用于生鲜、冷冻.即食及干制水产品的感官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749生 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10220感官分析方法学总论
GB/T 13868感官分析建立感官 分析实验室的- -般导则
GB/T15549感官分析方法学检测和识别气味方面评价员的人门和培训
GB/T 16291.1感官分析 选拔、培训与管理评价员一般导则第1 部分:优选评价员
GB/T 30891水产 品抽样规范
3基本原则
3.1从事感官 评价的人员应符合GB/T 10220 .GB/T 15549 .GB/T 16291.1 中对人员的要求。
3.2同类产品应使用相应的感官评价方法进行评价。
3.3评价用词应规范 ,符合水产品基本特征,规范用词参见附录A及相关产品标准,部分用词的术语
定义参见附录B.
4场所与设备
4.1场所
4.1.1感官评价实验室应布局合理, 确保感官评价不受到环境干扰,色彩、照明、通风等应符合
GB/T 10220 ,GB/T 13868的规定。
4.1.2感官评价实验室应具备相对独立的预处理区与评价区。
4.1.3预处理区 主要进行感官评价用样品的准备与暂存。
4.1.4评价区内不应进行任何样品预处理及化学和微生物等其他检验工作。
4.2设备
4.2.1应使用专用的设备,避免与化学或微生物检验等交叉使用设备。
4.2.2设备的类型及数量应满足感官评价的需求。